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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有效率管制外來種任意放流

 

最近受聘成為某景觀環境設計公司的顧問,接觸到許多不著名的溪流、海岸濕地,這一類魚產不怎麼豐富、不能發展特色釣法的水域環境,原本是沒有機會接觸的,也不曾想要到訪,但接觸後才發現外來種問題非常嚴重。主管機關的農委會,去年發佈放流魚苗管理辦法,採取事前報備核准之原則後,未申請核准放流即屬違法,等等管理原則,大致就是官樣文章一篇。

 

新法頒布至今,放流外來種究竟抓了幾件?法令不管莠民管良民,確實令人匪夷所思。有了管理辦法,任意放流的違法事件,只比以前更嚴重,真正有心想放流魚苗,恢復台灣漁業資源的民間團體,卻覺得被綁手綁腳,多了很多行政手續,尤其只開放極少數的種類能合法放流,將大幅壓縮放流魚苗拯救魚類資源的理想,因此本文以為,應該還有更好的辦法,解決台灣宗教與一般放流外來種,以及政府經費短缺無法補助民間團體,民間生態保育團體無以為繼的三大難題。

 

放流魚苗、復育漁業資源是永續漁業重要的手段。魚飲社會企業堅持食用與販賣永續魚種,並且將復育魚類資源當作使命,最終的理想竟是減碳救地球,可能讓很多人大感訝異與不解,請詳讀下文的說明。

 

充裕民間生態保育團體經費之第一贏

 

首先修改法令,將放流魚苗的核可權力,下放到著名、有社會公信力的各種生態保育團體,例如野鳥協會、荒野協會等等,同時將檢舉違法放流的獎金提高,罰則加重,例如將罰款由現行的幾萬元,提高1020倍,檢舉獎金則為實際罰款的1/31/2,如此每一案至少都能貢獻給民間生態保育團體二、三十萬,同時將放流魚苗的處罰,連帶處分種苗繁殖場,其責任為任意放流者的1/2,賦予種苗繁殖場善盡監督魚苗流向的社會責任。開槍傷人獲罪,製造槍枝的怎能身免?將任意放流魚苗的檢舉獎金,大幅提高給檢舉人,一方面固然希望保育團體,能有機會增加活動經費的收入,另外一方面針對違法放流魚苗共犯小團體特性,載運魚苗的人車、繁殖場、鼓吹宗教放生者都是少數,都知道這是要放生的,如果內鬨出面檢舉,一干人絕對跑不掉,讓一小撮人圖小利,帶給台灣生態大災難,絕對應該嚴辦!而確實掌握犯罪事實的方法,就是提高檢舉獎金,讓社會無窮的民力,抑制犯罪行為的發生。

 

台灣民間的觀賞魚養殖場通常規模非常小,往往放眼市場根本未知的特殊稀有魚種,全世界都無法人工繁殖,一旦繁殖出來,一條魚苗幾萬元,一個小小養殖場只要壓對寶,一窩魚苗就進帳幾百幾千萬。全世界這樣玩的養殖場不知幾千幾萬,往往今天台灣做出來了,兩隔月後泰國也做出來了,幾萬一尾的魚苗價錢馬上少一個零,又過三個月香港也做出來了,魚苗單價又少兩個零,明年台灣這個繁殖場,就把全部大小種魚、成魚、魚苗通通倒入自然溪流。如果有宗教放生者找上門,一尾魚苗二十元,回扣十元通通買下,養殖場何樂而不為,還不用親手毒死全部親手養大魚,所以這些年來宗教放生越來越猖獗。以前信徒捐一根龍柱、一個香爐,回扣有限、百年捐一回,無建照的寺廟蓋太大,很可能被當違建拆除,有何顏面對信眾?現在搞放生公德回扣加大幾倍,還能年年如法泡製,誰會不動心?

 

台灣很多繁殖魚苗業者,也都接受宗團體預約繁殖魚苗,若知道這些魚苗是準備放生的,大概都隨便養,因為放下水後魚苗的死活無人關心。筆者經年在各水庫釣魚,太清楚了!反觀魚苗若是賣給養魚場,養魚場可是每天統計死亡魚苗的數量,死的太超過可是會挨罵的,以後生意也沒了,未細心照顧的魚苗放下水,放生的美意全無,放死的惡報全攬上身。所以有人批評說,台灣沒有真正的宗教大師,因為有太多素食被添加動物成分、放生變放死,哪位大師還有道行?若將檢舉違法放流的獎金大幅提高,運用民間生態保育團體志工的力量,從供貨源頭、物流過程找線索,所有的宗教違法放生將無法經營,自然能澈底禁止宗教違法放生。而監督的民間團體,藉此充分掌握小型民間養殖場的研發能力,將來必成為國際復育魚類資源的大助力,哪一個國家的哪一種稀有魚種要進行復育,找上台灣就對了、就得救了,請問這樣的組合,全世界哪一國辦得到?台灣絕對成為全世界景仰與禮敬的對象。

 

生態保育團體籌辦全國性放流之第二贏

 

民間在台灣推動多年的放流種苗,以挽救台灣漁業資源的行動,多年來學者都只憑一句話就進行全面的封殺與阻擾。這一句話就是「窄化基因多樣性」。最早是美國某溪流,採集五月份上溯的鮭魚繁殖魚苗放回海中,之後就監測發現五月份回溯溪流的鮭魚數量大增,很顯然是那一批五月上溯人工繁殖者的後代,如果繼續人工干擾,上溯的鮭魚都集中在五月,將來某年五月天氣反常山洪暴發,五月上溯產卵的魚苗通通被暴洪所毀,因人工五月採種的鮭魚此時已成整個鮭魚族群的最多數,將使得鮭魚幾乎絕跡,這種因人工放流,導致集中上溯的現象,就是典型基因多樣性的窄化。而大自然的上溯鮭魚族群,應該平均分配在五月的前後幾個月,才是正常的,無基因多樣性的窄化。學者的擔心非常有道理,也非常容易解決。

 

育種學常常正面利用基因窄化的現象,比方說稻子在同一時間結穗方便收割,就如同鮭魚五月份一起上溯一樣。反之要避免基因窄化,就要大規模飼育種魚,日本繁殖嘉鱲魚苗放流,有很多縣的種苗繁殖場一起分開做,每一個養殖場的種魚規模至少都是200尾以上,幾個場一起做,種魚規模超過千條,則諸多魚苗一起入海,等於大幅擴大基因的多樣性,持續多年更換種魚、放流多數魚苗,根本不可能有基因窄化的現象。反觀培養純品種的種魚通常只需要20條種魚。台灣有這麼多民間、公立的繁殖場,即使各自種魚規模只有幾十條,幾個場一起做同種魚苗放流,同一期魚苗各自分批放流不同地點,基因多樣性也不可能窄化。這些種苗繁殖場,當然要經過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合作,針對繁殖場進行認證,分析種魚基因多樣性,才能確保種苗的品質,同時進行掌握魚苗的繁殖量,準備來年籌辦全國性的放流、放生魚苗工作。

 

堵住非法放流的管道之後,掌握高品質經認證的魚苗,經由民間團體利用電子商務,編排一個年度的魚苗放生日期,公告魚苗數量與價格,讓信徒法師知道,春天三個月份有多少萬尾嘉鱲、黑鯛等等魚苗,運費多少,每尾多少價格,單次訂購最少量等等。之後信徒可以思考要放流在哪裡,地點須經過民間團體審核,一旦完成電子商務交易,時間一到魚苗供應商如期如量送至經核准的地點,信眾自行禮邀法師持經唸咒悉聽尊便,既不會經常發生陸龜、淡水魚放生到大海死光光,或者任意放流外來種為害生態,甚至更等而下之宗教詐財的社會新聞。最後台灣的沿海、河川得以獲得資源的挹注。而媒體更快樂,每年各地有很多場大拜拜、放流魚苗的社會正面新聞大力報導,這樣聰明簡單的新制度,台灣人民應該有智慧給與正面玉成吧!

 

擴大放流水產生物種類之第三贏

 

陸續完成前面兩項大工程,很快證明此事業之可行與大德大利於全民,則台灣微型企業的多數種苗繁殖場,便可進行第三贏,以政府發放獎勵金,以及民間放流團體等著購買大量魚苗之獎勵,針對很多繁殖困難的魚種進行人工繁殖魚苗之研究,增加台灣能夠放流魚苗的種類,哪怕是稀有的老鼠斑、赤海笛鯛、單斑笛鯛都研發繁殖成功,如此不單是民眾放流魚苗的選擇性更多,經由民間團體、學者專家合作評估,確認特定海域放流的各種魚苗,數量能夠平均、適當,不至於某些魚苗放太多,某些魚苗放太少,如此更能增加台灣海域魚類資源的均衡增長,但以台灣附近海域之狹窄,應該幾年就能恢復資源,繁殖魚苗的產業能量,將遠遠超過生態環境所需要的量,相關產業不就要玩完了?

 

其實廣大的東南亞、印度海域,也因為濫捕使資源量嚴重銳減,全世界主要十五個漁場,有十四個資源枯竭。台灣所獨創的這套制度,以及相關產業鏈,將來一定能派得上用場,而且前途遠大。首先!內燃機船舶漁業發明一個世紀以來,人類從海洋捕捉多少魚,這個數字是可以推算的,這些魚到了陸地進入人類的食物、排泄物,最後變成多少二氧化碳,造成地球暖化,如果放流魚苗把海洋的魚變成永續漁業,海洋中再一次保留著二十世紀初期的漁產資源量,將有數以兆億噸的二氧化碳要回到海洋中,不像現在的二氧化碳直接溶入海水中,既無害於海洋,又能減緩地球暖化,光靠這一部份賣排碳權(碳稅)可能就是幾千億美金的收入,大幅增加台灣在碳排放權中談判的籌碼,光是台灣的大企業都得抱現金排隊等著買。

 

所以放流魚苗、恢復漁業資源,不只是表面賣魚的多少價值。大家只知道種樹固碳救地球,怎麼就沒想到恢復魚類資源固碳救地球,而後者效率至少是種樹的5倍。其次,印度廣邀台灣的中文教師到印度敎中文,總共需要十萬名教師,當然也需要十萬名管理漁業資源、放流魚苗的學者專家,還有更多更多的魚苗、器材、藥品、專屬飼料等等,復育的魚資源,使台灣主要食用來源的進口魚降價,請問再加上廣大東南亞群島國,這個行業的未來是何等光明。地球人口已突破七十億人,糧食供應絕對是大問題,妥善管理海洋資源,相較於農牧業是成本最低、零污染、少人力、低碳排放、少環境負面干擾,效益最高的糧食生產業,如此偉大前途光明產業,就等大智慧者捷足先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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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ishlee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